監管部門醞釀出臺電池衰減質保標準
日期:2024-11-25 08:16:26 作者:宏力精密鋼管 閱讀數:564歷時近半年,電動汽車納入“三包”規定一事有了進展。3月1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意見稿將家用電動汽車的動力總成和主要零件納入汽車“三包”責任,特別是電池或電機,如果發生嚴重質量問題可退換車,譬如電池起火等。
現行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下稱《汽車三包規定》),自2013年開始實施,但當時中國電動汽車銷量規模較小,沒有單獨納入“三包”范圍。近年來,電動汽車銷量提升,完善電動汽車的“三包”條款和相關標準成為大勢所趨。
電動汽車銷量增長的同時,質量問題也逐漸顯現。今年3·15期間,以電動車為代表的新能源汽車成為消費者投訴的“重災區”,續航能力、電池可靠度、質量隱患都是電動汽車當前尚未解決的“痛點”。
電動汽車及其主要零件納入“三包”,一方面將在規章制度層面,為電動汽車消費者提供與燃油車同等的保障,另一方面也將鼓勵更多車企作出高于“三包”最低標準的質量擔保承諾,推動行業從價格競爭轉向產品服務質量競爭。
事實上,從電動汽車在實際市場中的情況來看,主流車企為了打開市場,大多數都已經提供了較完善的保障措施,例如電芯終身保修等等,相比較而言,“三包”的保障標準是最基礎的。
3月18日,一位汽車業內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將電動汽車及其零件納入“三包”是行業發展的必經之路,主要起到的是“補短板”的作用,而作為尚處于發展初期的電動汽車產業,相關法律法規仍需進一步完善。
電動汽車納入“三包”
據悉,經征求有關部門、消費者協會等行業組織、部分汽車生產銷售維修企業的意見,新的《汽車三包規定》開始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稿最主要的變動是,將電動汽車相關條款納入至《汽車三包規定》。例如,從零部件方面的“三包”保障看,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等電動汽車主要零件出現問題的,可享受與發動機、變速器同樣的待遇,即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或者交付產品)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消費者可以免費更換。
近年來,我國電動汽車產銷量增長迅猛,已連續四年位居全球第一。2018年,新能源汽車在整體車市低迷的背景下逆市增長,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的數據顯示,去年國內電動汽車銷量達到99.3萬輛,同比增長90.4%,在整體乘用車銷量中占比也提升至4.4%。
從行業監管角度而言,隨著電動汽車產業的快速發展和保有量逐年增加,家用電動汽車的修理更換退貨問題也需要盡快作出細化規定。
3月15日,市場監管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實際上《汽車三包規定》涵蓋的產品范圍包括電動汽車在內的所有家用汽車產品,但受規章發布時技術條件和市場成熟度的限制,當時并未將電池、電機等部件納入換、退車條款中,這也是此次修訂重點調整的內容。
針對家用電動汽車的重要系統總成及主要零件,此次修訂除了將電動車總成系統納入到免費更換的范圍,還將電池、電機及主要零部件反復發生的質量問題納入到退換車條款,特別是,在退換車條款中增加了家用電動汽車電池起火的故障。
實際上,從行業目前發展的情況看,市面上一些主流的電動汽車企業已經有一定的保障措施,且保障力度要高于“三包”的規定。以自主品牌比亞迪某產品在官網上的信息為例,其提供了整車6年或15萬公里的質保,以及電芯終身保修服務。
3月18日,蔚來汽車的一位人士也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規章規定的是整車3年或12萬公里的包修期、三電8年或12萬公里的包修期,在此基礎上,蔚來對現有車主提供的是“免費終身質保”,即在包修期過后,仍對因質量問題導致的車輛損壞進行免費維修。
作為行業的規章制度,“三包”為行業制定了基本標準和要求,是電動汽車取得長足發展的保障措施。汽車行業資深分析師鐘師對記者表示,《汽車三包規定》解決的是最起碼的矛盾,主要是規范行業、防止不良企業鉆空子。
電池衰減質保標準正在醞釀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訂“三包”規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還擬對電動汽車的電池衰減做出規定,要求生產企業在“三包”憑證上明示電池衰減限制和對應的測試方法。
一位新能源汽車業內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制定全國范圍內的新能源汽車的“三包”補充條款,其中涉及動力電池衰減的質保標準,預計今年發布和實施。
盡管電動汽車在國內發展已有多年,不過對于電池及整車的報廢尚未出臺統一的文件規定。業內通常認為,目前電池的使用年限在6年左右,而電池衰減之后,電動汽車續航里程會大打折扣,也會帶來一定的安全隱患,實際情況中可能達不到電池的使用年限。
但在電池衰減方面的質保細則,并未出現在此次的征求意見稿中。
事實上,電池衰減、續航里程降低也是電動汽車面臨的常見投訴。據車質網上的一則投訴稱,一輛比亞迪秦的出廠電池可充電13度,純電行駛70公里,但2016年開始只能行駛50公里,2017年行駛40公里左右,目前行駛不足30公里,電量(剩余)55%開始便嚴重掉電。
電池的早衰現象并非個例。另有不完全統計的調查顯示,57.1%的新能源車車主表示能感受到動力電池的明顯衰減,35.7%的車主表示有衰減但不明顯,只有7.1%的車主表示沒有感受到動力電池的衰減。
受電池衰減等因素的影響,電動汽車的保值率非常低。近期有機構發布的報告顯示,電動車三年的保值率僅為20%。相比于燃油車,電動汽車保值率偏低是業內共識。
事實上,電池衰減屬于正常現象,而目前行業的通行規則是車輛電池保質期內“電池性能衰減不到20%”。不過,在實際情況中,電池性能檢測往往依賴于廠家,而每個廠家的標準都不一樣,其具體檢測方式也不對外公布,對于電池衰減的保障,實際中“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