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能要求從2億瓦時暴漲至80億瓦時!新版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意見稿8大變化解析
日期:2024-11-25 08:14:48 作者:宏力精密鋼管 閱讀數:38111月22日,工信部發布通知,公開征求對《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的意見。這是對2015年3月發布的《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的修訂,經第一電動網梳理,新版意見稿對比舊版主要有8大變化,其中涉及企業產能方面的要求可謂“巨變”。
第一,在術語上,把“動力蓄電池”改為“動力電池”,更符合行業常用語。其內涵并未發生變化,是指在汽車上配置使用的、能夠儲存電能并可再充電的、為驅動汽車行駛提供能量的裝置,包括鋰離子動力電池、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和超級電容器等,不包括鉛酸類電池。
第二,產能要求極其大幅提高。新版規定,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80億瓦時,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1億瓦時,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1千萬瓦時。系統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億瓦時。生產多種類型的動力電池單體企業、系統企業,其年產能力需分別滿足上述要求。
表1 動力電池企業產能要求對比
對比上表可知,新版對鋰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的要求擴大了40倍!對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的要求也擴大了10倍。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的產能要求稍微寬松一點,只翻了一倍。對系統企業年產能要求也非常高。根據安信證券調研數據,從主流動力電池企業的產能來看,目前能達標的屈指可數,僅比亞迪一家,CATL年底擴產后剛剛夠及格線。
表2 國內主流動力電池企業產能情況
資料來源:安信證券
第三,對企業新增安全要求。意見稿規定,企業近兩年內沒有出現生產經營和產品應用重大安全事故。
第四,生產條件方面,新增關于監控和一致性的兩項要求。一是必須具有“實時監控的生產環境監控系統”。二是企業應具有規范化的工藝流程,并建立從原材料、半成品、生產過程工藝參數、產品出廠等完整的監測體系,具備工藝精確控制等產品一致性保證能力。
第五,技術能力方面,新增設備和能研發能力的兩項要求。首先,企業應配備至少滿足以上材料分析、研發試制、安全評價、性能評價等的相關開發工具、軟件、研發及測試驗證設備、試制設備(含中試線)等。其次,企業應具備完整的產品研發經歷,并具有產品研發持續投入保障能力。
第六,產品要求方面,動力電池產品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并經具有資質的汽車動力電池相關檢測機構測試合格。與舊版政策相比,新增了QCT 897-2011 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和GB/T 汽車用動力電池編碼規則。
表3 動力電池標準列表
第七,售后服務能力方面,新版意見稿的要求更加具體,企業應具有對動力電池故障快速響應能力,以及動力電池使用、故障及主要問題總結分析的能力。另外,電池回收的責任主體不限于系統企業,所有動力電池企業都應滿足國家和地方關于動力電池產品回收利用相關的政策法規要求。
表4 動力電池企業售后服務能力要求對比
第八,在整體規范管理方面,也有小調整。暫停公告資格的企業,應限期整改,整改后再次核查仍不符合的,將從目錄中予以撤銷。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列入公告,屬于直接關系安全事項的,撤銷后3年內暫停受理公告申請。
表5 動力電池企業規范管理要求對比
小結:2015版汽車動力電池規范條件的實施時間并不長,從2015年5月1日至今只有一年半時間,但其中引發的動力電池行業變化非常劇烈。目前工信部已經評選了四批準入企業,一共57家,56家單體企業,1家系統企業。根據最新統計,申請的企業已經多達70家,而外資動力電池企業遲遲還未能獲得準入。對于還未能進入電池白名單的企業來說,新版規范條件意見稿明顯把門檻拔得更高了,光是產能這一項要求就能把絕大部分企業拒之門外。已經獲得準入的企業也不能高枕無憂,工信部將對目錄進行動態管理,很有可能還面臨重審。今年4月底,工信部發布動力電池目錄申報補充條件后,前三批準入企業根據要求做了補充檢測,現今看來還需要再檢測審核。整體來說,動力電池企業面臨政策標準上的挑戰非常嚴峻。